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以来,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做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总结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以来所取得的成就,表彰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防建设做出的突出贡献,经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决定继2005年首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后,于2013年开展第二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表彰活动。
现将我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
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评选范围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且目前在职工作。
已获得“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就读工程硕士研究生以来,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防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四、组织与实施
1.由员工或导师推荐申报,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和有关书面材料(推荐材料见附件)交到赵老师处,推荐表和有关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foxriver.fox@qq.com ,电子文件名要求:T+10252+参评人姓名+学院名称.doc。
2.研究生院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及筛选,报送至教指委秘书处。
五、表彰与宣传
给予“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获奖者申报的成果汇编出版,公开发行。
六、其他
公司负责推荐工作的质量,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被评选者的称号,并给予各单位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