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推进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和相关学科持续发展,促进学科人才队伍建设,支撑学校高水平发展,根据bat365在线登录入口高水平大学建设规划,设立“沪江博士后”岗位,试点改革博士后流动站管理机制和运行方式,全面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待遇和科研环境,“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后流动站”在学校《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本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本《办法》未尽事项,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条 博士后流动站组织机构
博士后流动站依托学校人事处管理,具体事务依托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办公室开展。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小组”,组织架构为:主任1人、委员若干名、秘书1人。管理小组主要职责和工作为:
1)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制度建立;
2)博士后人员的入站条件制定及进站评审;
3)在站博士后人员的年度考核及三年总考核;
4)博士后人员的出站报告会评审;
5)流动站运行绩效评价和分配;
6)流动站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
其中,秘书主要负责流动站内日常事务管理及流动站资料整理。
第二条 进站标准及流程
2.1 总则
沪江博士后申请人的研究方向应符合本学科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总体目标,有利于学科的整体发展,有利于推动相关方向科研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形成新的研究特色,坚持“任人唯贤、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聘用原则。
工作年限:一个聘期为3年,即沪江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为3年。
2.2 进站标准
申请人在申请进站时,需提交“学校博士后申请表”以及“流动站入站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
2.2.1 沪江博士后合作导师要求
1) 合作导师应具备博士生导团队格,能够尽职尽责、全身心投入博士生培养和博士后指导,并在博士生培养、博士后指导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2) 合作导师必须具备充足的科研经费、必要的实验设备和工作场地。合作导师优先选择承担国家、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教师,或高水平大学建设或团队建设重要研究方向的负责人。
2.2.2 沪江博士后申请人要求
1) 申请进站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以下,且博士毕业不超过三年;
2) 申请人进站前科研总绩点数应在8(包含8)以上;(绩点数计算方法参见附件二:业绩绩点标准。下同)
3) 申请人的科研方向以及博士后期间即将开展的科研工作必须符合bat365在线登录入口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团队建设需求,属于急需和重点研究方向的优先,并可适当放宽进站条件(由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小组最终解释);
申请人在满足学校的进站要求前提下,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后,可进入本流动站的进站流程。
2.3 进站流程
符合“进站标准”申请人,流动站组织“进站评审会”,会议,主要事项为:
1) 考察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术能力、研究计划、预期成效等;
2) 给出是否同意进站的决定(如申请人数超过年度计划人数,择优录取)。
进站流程为:
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和资格审查表——管理小组主任初审——初审通过者组织“进站评审会”——通过后办理进站手续、进站。
第三条 沪江博士后待遇和权力
1) 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享受其规定的基础津贴(基本工资、生活补贴等)、科研经费、购租房补贴和科研成果奖励等待遇和奖励。
2) 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有权使用合作导师负责的科研平台和实验设备及工作场地;有权并优先使用学校公共实验平台;若博士后从事的科研工作属于合作导师的科研课题,合作导师有义务为其提供必要的差旅、会议和文章发表等费用(根据业绩情况总额度不超过6万元/年)。
3) 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高级职称评定,学校根据其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工作成果等(教学能力由博士后流动站组织认定),为其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4) 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成绩优秀者,可以在进站2~2.5年后提出入职申请,并经学校人事部门考核后提前转入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正式编制,仍然享受博士后相关待遇并需按要求完成博士后工作内容,直至工作合同结束。
第四条 流程管理及考核机制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实施全程管理、定量化任务要求和考核办法,采用“一年一考、三年总考、定量考核”的总体流程管理机制。
4.1 沪江博士后在站期间的任务要求
1) 必须申请国家及上海市相关的博士后资助计划;
2) 获得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 工作业绩点不少于30;
4) 完成流动站和合作导师布置其他任务。
4.2 考核办法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每满一整年,流动站对其年度内工作业绩进行考核,以决定下一年度的相关待遇;在结束整个博士后研究周期后,将进行三年总业绩考核,考查其是否完成三年总任务,或是否具备进入第二轮博士后工作的资格,以及是否达到转入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正式编制教师的资格。
4.2.1沪江博士后年度考核
1) 第一年度完成业绩8点及以上者,待遇不变;第一年度完成业绩8点以下者,下一年度待遇减半;
2) 前两年完成业绩16点及以上,并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下一年度待遇不变;前两年业绩16点以下,且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者,待遇为额定待遇75%;前两年完成业绩8~15点,且未能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任务者,下一年度待遇减半;前两年完成业绩8点以下,则取消沪江博士后资格,相关待遇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 博士后取得其他突出成果,须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小组审核,给予特殊奖励和折算业绩。
4.2.2 沪江博士后三年总考核
1) 完成总考核业绩目标,并成功晋升高级职称者,具有申请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正式编制教团队格;
2) 总考核业绩完成率超过100%者,补发聘期内由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待遇扣除部分。
第五条 沪江博士后奖励机制
按照每位博士后6万元的标准统筹设立优秀沪江博士后奖励,年度完成率低于80%者不予评奖。具体奖励规则如下:
1) 成果绩点排名在前30%者,按照总额度的50%平均发放;
2) 成果绩点排名介于前30%~60%者,按照总额度的30%平均发放;
3) 成果绩点排名后40%者,按照总额度的20%平均发放。
完成率低于80%的人员奖励额度留存流动站统筹,如参评人数少于3人按照总额度平均奖励。
第六条 出站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完成三年在站研究工作后,应事先提交出站申请,博士后流动站将组织出站答辩,答辩合格则授予博士后资格证书。下述特殊情况处理方式:
1) 三年总绩效完成率未达到20%,作退站处理;
2) 由于科研任务需要,经合作导师和流动站同意,可以申请延期出站,原则上延期时间不允许超过6个月,期间待遇参照在职博士后执行,延长期结束后仍需履行正常出站程序。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